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2011年3月,《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今年7月22日,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垫付金额已超20亿元,65636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同时,基金追偿也于6月30日正式突破了10亿元。垫付追偿双轮驱动模式保证了江苏路救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数万交通事故受害家庭撑起了生活的守护伞。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011年3月17日,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协调领导小组正式聘请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在全国首创政府购买服务的基金外包模式。
目前,紫金保险已经在江苏省13个地级市和62个县(区)铺设了76个服务受理网点,省内13个设区市和49个县(市)已经成立了道路救助基金协调管理小组,全省300多家医院开辟了基金垫付救治的“绿色通道”,实现了救助基金在江苏境内无盲点覆盖。
2020年4月18日,在徐州务工的高某从工地下班的路上被一辆轿车碰撞,高某失血性休克以及全身多处骨折受伤,肇事车辆当场逃逸。高某为家中顶梁柱,全家都靠他在工地上赚钱养家,家里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上学,家中没有多少积蓄,一场交通事故几乎拖垮了一个家庭。
车祸发生后的第二天,泉山大队的民警就联系到了道路救助基金,接到通知,我司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联系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医院随即为伤者家属了绿色通道,随即近6万元的救助款项就打到了医院。但是由于高某全身多次骨折,伤情较重,医院判断高某必须择期进行第二次手术治疗。高某的家人只好再次打电话向基金求助。彼时还是新冠疫情肆虐较严重的时期,但垫付救助的脚步并未就此滞缓。
几天后,孙某的二次垫付费用近13万元已汇入抢救医院,高某成功接受了二次手术治疗,目前正积极复健中,基金为高某两次共计垫付近20万元。
这仅是基金救助数万个案例中的一起。基金已为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交通事故案件救助近200起伤者,垫付金额超876万元,解决了数百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据紫金保险徐州路救办统计,徐州路救办成立至今,已累计垫付案件5725件,垫付总金额16826.83万元。其中抢救费用5447件,垫付金额16706.47万元;丧葬费用255件,垫付金额89.73万元;一次性困难救助23件,发放困难救助金30.63万元。累计追回案件2518件,追回金额6722.12万元。
江苏道路救助基金秉承着“应垫尽垫”的服务理念,不但包括尽可能多地救助交通事故受害者之外,还意味着路救基金这笔救命钱也应当用之有法,坚决不错垫、不滥垫,将每一笔救命钱精准、高效地送到受害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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